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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商投资有关的签证类别

2011-6-14 21:32:40     责任编辑:锦悦传播网(Joycommunications,Biz)
      

    与在美国进行 FDI 的过程有关的签证有很多种。 希望进入并在美国短期停留的非美国公民(即外国人)就是所谓的非移民。 这种人具有明确的目的,被允许作短期停留。 有 24 种主要的非移民类型,70 种具体的非移民签证。 这些非移民签证类别中,只有少数与国际商务和投资相关,所列如下:

  B-1 商务签证和 B-1/B-2 商务访问混合签证。 此类签证发给出于商务或休闲目的短期停留者,2006年此类签证占据了签发总量的 52.3%。获得此种入境许可的旅客一般获准停留 90 天 (与参加豁免签证计划国家的公民相同) ,最多为一年。


  H-1B 专业工作签证和 H-2B 非农业临时工作签证。 此类签证经常用于已成立的美国企业临时雇佣熟练工人或非农业类的不熟练工人。


  L-1 管理层签证。 此类签证发给赴美为同一公司、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工作的经理、主管或具有专门知识的雇员。 尽管对非移民投资者没有一个总的非移民签证类别,5 但根据美国和其他特定国家之间的双边协议可以签发特殊签证类别。


  E-1 条约贸易商签证。 此类签证主要用于方便外国企业与美国进行贸易往来,但是也与在美有大量贸易业务同时也寻求对美投资的外资企业相关。 申请此类签证的资格要求包括,该企业的国际贸易必须是“实质性的”,即有数量规模且持续的贸易,而且贸易必须主要在美国和该协议国之间进行。


  E-2 条约投资人签证。 此类签证的针对目标是寻求在美国投资的实体。 有若干具体的与投资相关的要求,包括投资必须是实质性的,且足够保证企业的成功运营。


  E-1 条约贸易商签证和 E-2 条约投资人签证对 80 个国家的公民有效。 E-1 和 E-2 签证并不具体要求最低资本投资额,尽管投资水平和 E-2 签证相关。 有趣的是,尽管在国务院网站上对这些基于特殊协议的签证有明确的描述,但它们的存在并未被广泛宣传。2006年,签发的 E-1 签证数量超过 8,000份(包括委托人、配偶和家属),E-2 签证则签发了29,000 份(也包括委托人、配偶和家属)。

 

   而且,豁免签证计划 (VWP) 允许 27 个国家的公民无需签证即可进入美国,出于商务或休闲目的进行不超过 90 天的访问。该计划的目标是在确保来自 VWP 国家的外国赴美旅客对美国不会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对那些具有低拒签率且满足其他安全要求的国家国民,提供国际旅行和商务便利,减轻领事馆的工作量。 尽管 VWP 使投资者在执行或管理投资期间进行短期赴美访问变得容易了许多,但来自 VWP 国家的投资者仍然必须申请长期签证才能留在美国工作。





信息来源: 美国商务部